综合台湾《自由时报》《联合报》和ETtoday新闻云报道,被停职的新竹市长高虹安涉犯贪污诈领公有财物、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,被判刑七年四个月。 承审上诉案的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,本案关键法律条文《立法院组织法》第32条第1项规定有违宪争议,裁定停止审理,并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。 台湾高等法院星期四(1月2日)裁定停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,并针对本案关键法律条文向宪法法庭声请释宪。 Previous Post 未充分保护客户免受欺诈 澳洲汇丰被监管机构起诉 Next Post 凯德1.73亿元收购澳洲最大私人信贷公司Wingate Group Holdings